
人民报道讯 (文:李宝军 周均宝/图:张宇桐 郜怀霄)8月18日13时47分,青冈县消防救援大队119指挥中心接到火警称:青冈县清滨酒厂北侧一处民房起火。接警后,青冈县中央大街消防救援站立即出动3辆消防车、15名指战员火速赶赴现场扑救。
到场后,指挥员带领两名指战员进入现场进行火灾侦查,发现浓烟弥漫,火势蔓延迅速,且扑救人员无法直接进入,简单询问户主着火部位及着火物质后,指挥员迅速下达作战命令,一是,切断附近电源,防止不安全事故发生。二是,组织灭火救援攻坚组佩戴好个人防护装备,出一支水枪,在窗口处对火势进行控制。三是,安排警戒人员对现场围观群众进行警戒。
经过20多分钟的扑救,现场明火全部扑灭,没有造成人员伤亡。经过再次核查,确定没有复燃的可能,青冈大队将现场移交户主,收检器材准备返回。
在收检器材的时候房主阿姨从自家的蔬菜大棚里摘了一箱柿子,送给现场指挥员,并说道“太感谢你们了,我摘了点自己家种的柿子,一定要让孩子们拿回去吃!”指挥员一次次回绝,房主阿姨却执意让我们收下,指战员们盛情难却,只能收好老人家沉甸甸的心意。
随后,房主亲属及邻居询问是否能进入现场帮助搜寻重要财物,消防站指挥员耐心劝阻并建议等现场烟气散尽后再进入现场,且进入现场后一定要小心房顶坍塌和尖锐物品刮伤。
习近平总书记在训词中提到:“要永远竭诚为民,自觉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把人民褒奖作为最高荣誉。”在此次火灾扑救过程中,青冈大队指战员在第一时间控制了火势的蔓延,最大限度降低了百姓的财产损失,得到了人民群众的高度赞誉,用实际行动忠实践行了“赴汤蹈火、竭诚为民”的铮铮誓言。
责编:卢开基 审核:方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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