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民报道山西讯(邓花 李彦军报道)为进一步夯实抓党建促基层治理能力提升工作基础,充分调动村干部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积极性,县委出台了《灵丘县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奖励办法(试行)》,旨在通过建立健全奖励激励机制,推动村级集体经济提质增效。
理清思路激活力。聚焦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关键问题、难点问题,精准施策、对症下药,通过摸清资产底数、完善组织制度、加强队伍建设、探索发展模式、开展结对帮扶、树立典型标杆、观摩交流互鉴、实施村企洽谈、强化保障措施9项重点举措,以点带面增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我发展功能,实现由“输血式”帮扶向“造血式”振兴转变,走出一条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新型集体化、集约化发展道路。
差异设奖添动力。将“年度村集体经营性收入增幅”作为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奖励标准。不搞平均主义,按非固定值占比、贡献大小差异化实行对村集体及个人奖励,一方面县财政设立专项奖励资金,每年对经营性收入增幅最大的5个村集体进行奖励;另一方面对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作出突出贡献的现任村“两委”班子成员和村集体经济合作组织经营管理人员进行奖励,有效激发党员干部参与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规范程序提效力。制定具体可操作的流程,针对村集体及个人实行申请、审核、公示、发放、备案等程序,全方位多角度衡量把关。同时建立负面清单,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已备案奖励发放情况进行督导抽查,确保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奖励资金发放公平公正、公开透明。
严格考核加压力。将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作为村党组织书记星级评定和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对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重视到位、措施有力、成效明显的村党组织和个人,在各类评先评优中优先予以考虑。对年内村级集体经济未达标的村“两委”主干作出“黄牌”“红牌”警告,并与报酬和任职挂钩。通过严格考核压紧压实工作责任,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健康快速发展。
责编:卢开基 审核:方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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