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岳西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向当事人发出《关爱未成年人提示书》,这是最高人民法院4月15日发布《关于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意见》出台后,岳西法院发出的首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书》。
当日上午,远嫁的小红(化名)一纸诉状将大壮(化名)诉至法院,请求判令离婚,婚生女归小红抚养,大壮按月支付抚养费至孩子成年等。
在立案审查过程中,法官了解到小红与大壮于2012年通过网络相识,2019年生育一女,婚生女目前仅5岁。接待人员在立案时向离婚案件当事人告知了诉讼风险。同时,为引导离婚案件当事人正确处理婚姻自由与维护家庭稳定的关系,关心、关爱未成年子女,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充分保护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决定发出《关爱未成年人提示书》。(储观华)
责编:卢开基 审核:方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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